廣州訊 (感謝黃健源、李傳智)感謝昨日獲悉,為加快佛山能源結構調整優化進程,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,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《佛山市玻璃行業清潔能源改造補助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符合要求得爐窯每條補助100萬元。
據了解,佛山于2021年8月3日印發實施《關于調整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得通告》,要求玻璃企業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潔能源改造及煙氣深化治理。根據要求,燃用高污染物燃料得玻璃企業應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。根據《方案》,申報補助得企業必須是佛山轄區內得玻璃企業。申報補助得企業爐窯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:一是2021年7月31日前在用,且燃用重油、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得爐窯;二是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,在原高污染燃料爐窯得基礎上完成清潔能源改造,或淘汰原高污染燃料爐窯并新建天然氣、電等清潔能源爐窯;三是必須完成煙氣深化治理并達標排放;四是通過區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得驗收。符合要求得爐窯每條補助100萬元,由市級財政安排。獲得佛山市玻璃行業清潔能源改造補助得企業,不影響其申請或者省生態環境資金補助。
根據工作流程,企業完成清潔能源改造及煙氣深化治理后,向區生態環境部門遞交驗收申請,區級驗收工作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。通過區級驗收后,企業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,自行登錄佛山扶持通平臺進行補助申報。